志工園地
職前訓練
本會新進志工須於服務前完成職前訓練並見習12小時。
(一) 無法參與本會辦理職前訓練課程者:可至台北E大上基礎訓練課程,並須提供證明,亦須至本會或其他單位補上社福類特殊訓練。
(二) 已領有其他單位所發志願服務手冊者:需至本會補上「志願服務倫理」與「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簡介」課程。
(三) 上過的特殊訓練非社福類者:需至本會或其他社福類單位補上社服類的特殊訓練,並申請上課證明提供給本會以資證明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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