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工園地
續聘資格
每年辦理志工服務考核,依據服務實際狀況及服務態度,合格者予以續任,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續任:
(一)當年度未曾服務者。
(二)品行不良經查屬實者。
(三)服務期間有重大過失,經督導糾正仍未改善者。
 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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